欢迎来到北京专业继承律师网
13366056376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专业继承律师网 >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王东红律师 王东红 主任律师【职位】       京师(北京总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东红律师

手机号码:13366056376

邮箱地址:eastyer@jingsh.com

执业证号:11101200211692889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桥西南角.京师律师大厦三层

成功案例

老人去世,继承人间的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关键词:  遗产继承    继承协议  分割遗产

     问:我叔叔今年去世了,他的妻子和孩子比他去世还早,他也没有父亲母亲。我的叔叔共有四个兄弟姐妹,叔叔去世后,几个兄弟姐妹商量分割叔叔的遗产,其中一个兄弟提出来要房子,补偿钱给其他人,几个兄弟姐妹签了一份协议。可以补偿的钱太少了,远低于市场价,请问王律师,这份协议还能反悔吗?

     答:您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并且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上述规定,几个兄弟姐妹之间可以自行协商遗产继承事宜,其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合同法》又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便跟或撤销。

如果几方对于当时约定的补偿价格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的话,则可以另行协商,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东红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和朝阳区律师协会公益委员委员,朝阳区律师协会律所管理委员会委员,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家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联系电话:13366056376   邮箱:eastyer@sina.com

                               图片1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8 www.laws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