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红 主任律师【职位】 京师(北京总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 详细>>
律师姓名:王东红律师
手机号码:13366056376
邮箱地址:eastyer@jingsh.com
执业证号:11101200211692889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桥西南角.京师律师大厦三层
主持人:为了制止父亲嫖娼,儿子买来警用装备沿街巡逻,想吓走卖淫女。接下来我们想问一下评论员王东红,虽然儿子的目的是出于好意,但他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同样违法呢?我国对于警用装备的销售和购买,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王东红:警用装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都是被国家严格管制的。警用装备和标志属专用装备和标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生产、买卖、穿着和佩戴。如果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买卖警用制式的服装及标志,公安机关要处以装备及标识的没收,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是个人,要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的小伙子虽然不构成非法生产 买卖警用装备罪,但是也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给予没收装备,罚款或者是拘留等行政处罚。
主持人:《教唆他人作伪证,两名男子被判刑》在日常生活当中,两方人产生了纠纷。有时会找中间人来调解,这似乎是解决矛盾的可行办法。不过,有些事情特别是刑事案件,可不是找个中间人就能解决的。接下来我们问下评论员王东红,看了上面的这起案例,你有什么提醒大家的呢?
王东红:化解纠纷的方法有很多,但调和手段的运用,必须在合法权限内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比如说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责任的部分,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的。但是公诉案件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和解只是影响量刑的因素,而不是必然影响刑事定性。法律是严肃的,在司法审判中,证据是获得事实真相的唯一的途径。任何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所谓的“证据”都会妨碍和扰乱司法机关查清事实的目的。
因此,像本案中通过暴力,威胁,贿买的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或者使他人作伪证的,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中间人和受害人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所以说中间人好心办坏事,这样的“好心”千万不能有。
主持人:陕西《神秘的FM92.8 警方捣毁黑电台》有些人花钱购买一些设备,就随随便便的在小区里设立一个电台,开始对外广播信息,我们想问一下评论员王东红,这种做法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私设电台的危害又有那些呢?
王东红: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国家战略资源。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 科学管理的原则。
黑广播的出现,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广播秩序,对民航、通信等重要的无线电业务也会造成干扰,甚至影响到国家安全。擅自设置、使用的黑广播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发布不良信息和进行反动宣传的平台。黑广播经常会播放一些涉性涉黄的不良信息,也会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我国的《无线电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设台和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对相关人员及单位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于:http://itv.brtn.cn/replay/?guid=36389d89-98b5-6f19-03a4-bcaaedaf6f37&vfm=bdvtx&bl=jp_video#frp=v.baidu.com/show_intro/
北京科教台《法治中国60分》
时间:2016.01.16
王东红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和朝阳区律师协会公益委员委员,朝阳区律师协会律所管理委员会委员,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家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联系电话:13366056376 邮箱:eastyer@sina.com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