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专业继承律师网
13366056376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专业继承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王东红律师 王东红 主任律师【职位】       京师(北京总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东红律师

手机号码:13366056376

邮箱地址:eastyer@jingsh.com

执业证号:11101200211692889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桥西南角.京师律师大厦三层

律师文集

子女能执笔代写遗嘱吗?

    子女不可以执笔代书遗嘱,子女代写的遗嘱无效。原因是如果子女帮父母写遗嘱,就属于代书遗嘱的代书人,但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子女作为与继承父母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父母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子女代书的遗嘱因不符合《民法典》关于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而无效。


如果需要立代书遗嘱,对代书人有以下要求:
一是遗嘱代书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民法典》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或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以作为遗嘱代书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

二是遗嘱代书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代书人在根据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代书完毕之后,需要交给遗嘱人核实,或者向遗嘱人宣读、讲解,以确定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是遗嘱代书人必须是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利益驱使而做不真实的书写。

温馨提示:无论子女是否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都不能作为见证人或代书人参与订立遗嘱。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8 www.laws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