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红 主任律师【职位】 京师(北京总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 详细>>
律师姓名:王东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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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程序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封闭已久的国门再次打开,无数青年把好奇的目光,投向了外面的世界。怀着各种梦想和心愿的年轻人,纷纷踏上了出国之路。这批翘楚多数都已经定居国外,甚至已经加入外国国籍,那么他们的父辈在国内留下的房产、存款等遗产又该如何处理呢?能够继承吗?下面我们就多年办案经验来详细说说下列问题:
一、作为中国人,但是已加入外国国籍,能不能继承中国财产?
1、《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外籍华人或国外永久居留身份的继承人继承在国内的遗产,无论是法律适用,还是管辖法院,均可以通过中国的法律、在中国的法院进行继承。
二、华侨和外国人怎样继承中国境内的遗产?
1、华侨和外国人申请继承中国境内的遗产,应首先确定是否有纠纷,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够达成一致,则所有继承人持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财产权属证明(具体所需咨料请向经办的公证处咨询)等材料,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公证部门作出继承权公证后,申请人可凭此到遗产管理部门(如房管局、银行等)办理具体继承事项。
2、当继承人之间对继承遗产发生分歧时,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遗产继承之诉,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遗产分配的判决或调解。继承人可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到遗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继承事项。
3、申请人如因故不能或不便亲自来华办理继承事宜,可委托其在华境内的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也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律师代为办理。委托律师办理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的具体内容及形式要求请向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咨询。
三、涉外继承程序比国内继承程序复杂之处?
1、诉讼周期较国内诉讼周期长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在调查取证、传唤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公证认证等等方面都具有一定难度和复杂性。它必然比审理国内民事案件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立案到审理、调查取证、制作判决、宣告判决,很难事先框定一个时间表。为此《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这就是说,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结时间可以超过6个月;审理涉外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结时间可以超过3个月。简言之,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不存在时间的限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可以无休止地拖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和两便原则,案件审结时间应力求最短。
2、证据材料的形式要求高
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要经当地公证机关的公证,使领馆的认证后,才能拿到国内使用。如果当地具备做中文公证的条件,可以作中文公证再行认证。如果不具备直接做中文公证的条件,可以在做完认证后在国内由司法名单内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后方可拿到人民法院使用。上述证据形式适用于任何在域外形式的证据或法律文书。
3、当事人不长期居住在国内,如何选定值得信赖的律师?
对于远居国外的当事人,对国内的律师行业不够了解,由于地域的限制也经常感到鞭长莫及,因此选定一个值得信赖的律师或律师团队全权处理国内的法律事务显得非常重要。在选定律师时,首先要选择专业对口的律师团队。涉外继承是婚姻继承案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专业的要求程度较高,专业的律师团队会有更丰富的经验,能够充分发挥出团队的集体智慧,为办理好案件提供强大的人员支撑。此外,律师行业对实务操作经验要求较高,团队律师成员的经验非常重要,丰富的执业经验背后一定是大量的案件的积累,丰富的经验可以使当事人少走弯路,可以做到提前排查和预防风险发生。第三,团队或律师的职业操守、口碑、综合素质非常重要。由于律师执业纪律的约束,律师在接案时无法就案件结果予以承诺,且律师的很多工作和思路无法固化,需要根据案情的不断发展而调整办案思路,因此找到一位职业素养高、且认真负责的律师相当重要。第四、继承案件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案件,继承案件要求在家庭成员之间解决矛盾与纠纷,因此较好的沟通能力与沟通技巧显得尤为重要,家事律师的工作不是硬邦邦的法律规定,不是冷冰冰的辩论,更多的是通过沟通、协调、办案能力既能解决问题,又避免激化矛盾。
4、涉外诉讼中可能涉及的文件有:
1)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2)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提交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3) 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契证、银行存款单、有价证券和数额等有关材料。
4)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遗嘱人在国外立的遗嘱,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
5) 亲属关系证明。例如:提交结婚证书或收养关系证书、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信。
6)根据不同案情所需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详情请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
7)下图是遗产继承的简单流程,供大家参考。
综上所述,涉外继承的情况因涉及到身份、财产、证据以及国际私法法律适用、继承法等复杂问题,因此,建议大家向专业的律师团队咨询后再行办理,以免起弯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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