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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红律师 王东红 主任律师【职位】       京师(北京总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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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东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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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继承,和你想象的一样吗?

一则普法长帖在网上热传--《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网帖讲述了杭州姑娘小丽遭遇的难题: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为什么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没法顺利过户父母留下的房产?

案件概况

这则网络热帖说,小丽的女儿快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这套房产学区较好,就想把它过户到自己名下,再把自己和女儿户口迁到房子里去。没想到,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死亡证明去过户时,房管局说仅凭这些材料没法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小丽去了公证处,结果公证处让小丽把她父母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才能办公证。

律师点评:

1、 爸爸的房子应该怎么分?在爸爸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女是唯一的继承人吗?

    如果,小丽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先于小丽爸爸妈妈去世,那么小丽作为独生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顺理成章就可以拿到所有房产了。

本案中,小丽的父亲先于奶奶去世,房产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1/2房产归母亲,剩余1/2房产属父亲遗产由母亲、小丽和奶奶(爷爷先于父亲去世)三人平分,母亲因此共分得2/3房产,小丽和奶奶各分得1/6房产。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房产由小丽父亲四兄弟姐妹转继承,每人可分得1/24房产,因小丽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丽因此再获1/24房产……小丽母亲现在过世,只有她一个继承人(小丽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母亲的财产全由小丽继承,小丽因此又获2/3房产。综上,小丽只能获得1/6+1/24+2/3=7/8的房产。

2、如果父亲立了遗嘱,将房屋留给小丽,是不是就能解决房屋归属问题?

    答案并不是肯定的,我国遗嘱继承实现起来并不一定就比法定继承容易。即使文章中的小丽父亲立了遗嘱,小丽拖这么长时间继承,程序上也会出现要找到众多法定继承人的问题,实践中,不论是因纠纷去法院还是无纠纷去办公证,都要查清法定继承人的。该案的核心问题是拖得太久导致的!而不是立遗嘱与否的问题。

3、 如果小丽爸爸给她的遗嘱公证过,是不是就不会产生产权份额不清的麻烦?

    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如果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质疑该公证遗嘱,发生纠纷,还是要找齐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所以提醒大家:在继承发生后,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完成继承手续。

东红律师团队提醒:

1、 独生子女本就不一定是唯一继承人。这个案子中的小丽,仅凭独生子女证明,只能证明她是唯一的子女继承人,但无法直接证明她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房屋登记部门也无法判断小丽就是唯一的继承人。

2、 小丽这代人是独生子女居多,但他们父母这辈的兄弟姐妹往往很多,而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辈老人越来越长寿,经常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作为小丽的父母,可以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做好准备工作,请教专业律师订立一份合法的遗嘱。

3、 如果父亲过世时,未立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在父亲过世后及时处理父亲的遗产,或者征询奶奶的意见,在奶奶同意放弃继承的前提下让奶奶单独先做个放弃继承的声明手续,就相当于切断了奶奶的继承权往后延伸的可能性,能避免后面遭遇的种种麻烦。

    从上文介绍的继承的现状来看,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东红律师提示您,在继承发生后,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完成继承手续。



团队介绍

京师(东红)家事法律事务部由王东红律师创办,由多名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经验和良好教育背景的职业律师、律师助理组成,主要业务为婚姻、继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姻债权债务、涉外家事争议的诉讼、调解、谈判,家庭事务及财产的法律规划、风险防控及纠纷处理。致力于探索推动法治社区的建设及以无讼的方式化解家庭法律纠纷。团队实务操作熟练,具有办理重大、疑难家事案件的成功经验。团队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揽子婚姻家庭法律服务方案的同时,更着眼于做好家事创新法律服务的研究,同时还热衷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儿童防性侵的公益法律活动,更着重关注家庭中弱势群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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