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红 主任律师【职位】 京师(北京总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 详细>>
律师姓名:王东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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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们对死亡话题的忌讳和回避根植于传统文化中,几乎成为一种本能:小时候若是不小心漏嘴说出一个“死”字来,长辈们都会慌忙“呸呸”几声,生怕沾上“晦气”。更别提“遗产”、“遗嘱”这些既“敏感”又“不吉利”的话题了。虽然现在人们的思想开放了,法律意识强了,写遗嘱的家庭越来越多,但法定继承仍是遗产继承的主要方式,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法定继承中常见的问题。
一、独生子女家庭的遗产一定由独生子女全部继承吗?
经常有媒体报道吐槽“独生子女继承”困难,果真如媒体所述吗?可以肯定的回答,并非如此。独生子女的继承有其独特性,下面给大家简要说说。
在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老百姓特别容易忽略“父母”、“再婚配偶”。如果父母健在,一旦意外身故,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子女、父母对ta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且同一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人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因此,即使是独生子女,父母的遗产也并非一定由独生子女全部继承。经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爷爷奶奶早已去世,之后父母相继去世,此时独生子女可陆续继承到父母100%的遗产份额。详见下图:
第二种情况:爷爷奶奶早已去世,之后父亲去世,母亲再婚,母亲也去世后,独生子女可得到父母遗产份额的5/8。详见下图:
第三种情况:爷爷去世或奶奶去世,父亲去世之后,母亲去世,此时独生子女可得到父母遗产份额的5/6。详见下图:
第四种情况:爷爷去世或奶奶去世,父亲去世之后,母亲再婚,母亲去世之后,独生子女可分得父母的遗产份额的7/18。详见下图:
上述几种情况是独生子女继承中常见的情况,当然还有若干种复杂的状况无法一一列举,需要个案个议。
二、多子女家庭的遗产继承份额如何分配?
中国的传统思想是多子多福,在多子女的家庭中,如果通过法定顺序来继承父母遗产的话,只要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权的情况,那么每个子女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其中,如果个别子女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还可以适当多分;如果对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也可以适当多分,这种法定继承方式确实可以避免继承纠纷的大量发生。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假设父母有三个子女,爷爷奶奶均已经去世,父亲去世之后,母亲未再婚,在母亲去世之后,每个子女可分得父母的遗产份额为1/3。详见下图:
第二中情况:假设父母有两个子女,爷爷奶奶均健在,父亲去世之后,母亲未再婚,母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母亲去世之后,每个子女可分得父母的遗产份额为2/5。详见下图:
第三种情况:假设父母有两个子女,爷爷奶奶均已经去世,父亲去世之后,母亲再婚,在母亲去世之后,每个子女可分得父母的遗产份额为7/18。详见下图:
上述几种情况是多子女继承中常见的情况,当然还有若干种复杂的状况无法一一列举,需要个案个议。
三、孙子女如何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老例儿讲究“隔辈儿疼”,有时候爷爷奶奶就想把财产留给孙子,那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心愿呢?
除了代位继承之外,一种方式是立遗嘱对孙子进行遗赠。因为爷爷奶奶去世之后一般是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的,而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除非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要不很难由孙子继承。在此提醒一点,孙子作为接受遗赠人,要在继承开始后六十日内表态接受赠与,否则很容易被对方抓到把柄发生争议。另外一种方式是赠与,即爷爷奶奶生前就把房子赠送给孙子,并且将房子过户到孙子名下,此时房子就归孙子所有。但是,爷爷奶奶还需要注意一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爷爷奶奶把财产留给孙子时,要先安排好自己的养老问题。这样既可以把财产留给孙子,也解了自己的后顾之忧,才能达到双赢的效果。
其实,只要我们全心全意对老人尽孝道,就像当年我们被老人疼爱一样地回馈他们,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四、再婚家庭的继承问题。
对于离异或丧偶的人,通过再婚重组家庭,在一起互相鼓励、扶持,这本是好事。但再婚的父母百年之后,遗产继承却成了很多再婚家庭的闹心事儿。
1、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就要看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若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此处的“扶养关系”应当泛指家庭成员之间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精神上的关爱,包括抚养、扶养、赡养三种。即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两者之间就相互享有继承权。详见下图:
2、再婚家庭的子女,是否对生父母的遗产依然有继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依据该规定,即使是再婚家庭,只要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对自己生父母的遗产依然享有继承权。
五、养子女对养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原则上讲,被送养的子女自收养关系确立之时起,就确立了与养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与亲生父母就解除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其对养父母的遗产有合法的继承权而对亲生父母遗产不再具有继承权,同时也不再负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法定继承是一个很广泛的法律概念,在此无法一一列举其中遇见的各种形式,大家有具体问题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团队的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团队介绍
京师(东红)家事法律事务部由知名律师王东红创办,由多名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经验和良好教育背景的职业律师、律师助理组成,致力于解决婚姻纠纷、子女保护、继承纠纷、海外华人国内继承纠纷等多类婚姻家事的法律事务,团队实务操作熟练,具有办理重大、疑难家事案件的成功经验。团队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揽子婚姻家庭法律服务方案的同时,更着眼于做好家事创新法律服务的研究,同时还热衷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儿童防性侵的公益法律活动,更着重关注家庭中弱势群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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